各校区、各学院:
为做好我司2013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校区、学院在放假前对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并作安排部署。
二、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员工需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不再提交此表。
三、请通知拟申请认定的同学登录员工处员工资助办公室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下载网址:http://10.255.247.92/qdk/index.asp
学 生 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
附件:高校学校员工家庭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