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根据《关于在全公司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公司党字〔2010〕94号),公司党委决定,以2010年“七一”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示范,在全公司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开展“作表率、创佳绩”示范创建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授予首批示范组织(岗)
(一)首批示范党组织
对今年“七一”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制作“作表率、创佳绩”示范党组织标识牌,示范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决议,团结带领广大师生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等方面作表率、创佳绩。
(二)首批教职工党员示范岗
在教职工中,对今年“七一”受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建立“作表率、创佳绩”示范岗,制作示范岗标识牌,广泛接受师生监督,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首批员工党员成才示范标兵
在员工中,对今年“七一”受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建立“作表率、创佳绩”成才示范标兵,制作示范牌,广泛接受师生监督,充分发挥成才标兵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全面创建示范组织(岗)
党委号召,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以首批示范党员、示范党组织为榜样,积极主动申请创建示范岗、示范标兵和示范党组织。申请创建的程序如下:
提出申请:基层党组织(含分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和党员个人向所在基层组织提出申请。
组织推荐: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研究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党委审批。
党委授牌:公司党委审查同意后为其颁发示范标识牌。
三、先进示范作承诺
首批示范的个人、组织和申请创建示范的个人、组织都要结合“五好四强”和“五带五争”,结合思想、工作、学习实际,做出公开承诺。示范党组织承诺在推动发展、服务师生、促进和谐等方面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示范党员承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及学习生活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从现在开始,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要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需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贯彻落实“全教会”和学校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凝炼活动主题,创新活动载体,认真组织“作表率、创佳绩”示范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党员亮牌示范活动,并以此次活动为新起点,带动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
(二)强化监督,总结评比
校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将对此次活动进行及时检查,对开展好的基层党组织和个人及时通报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好的基层党组织和个人,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创先争优示范标识牌。2011年“七一”前,公司党委将对“作表率、创佳绩”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评比,梳理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以来取得的成绩与经验、问题与原因等,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公司党委将全面进行总结评比,并以此作为党内评选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大力宣传在示范表率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校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阵地,采取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形成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和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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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