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雅安校本部2010级员工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的通知

2011年05月23日 00:00 门科言 点击:[]

雅安校本部及成都校区各学院:

原雅安校本部2010级新生入学时,学校与工行雅安分行共同为每位同学办理了一张借记卡——牡丹四hga035登录联名灵通卡,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给大家,但员工目前还未提交办理借记卡的相关手续。

按照银行业务流程及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银行卡需提供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发卡资料留存。现请原雅安校本部2010级新生准备一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要求如下:

1.须用A4纸复印,若二代身份证请复印正反两面在同一张A4纸上。

2.请以小班为单位装订,并按学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列,封面写清院别、专业、班级、班长姓名及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财务处 员工处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上一条:关于食品院第二批校园一卡通办卡通知 下一条:关于 “Career Sky职业天空职业测评系统”的补充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