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届毕业生实习返校时间的通知

2013年04月12日 16:08 食品院行政办 点击:[]

各学院、2013届毕业生:

经学校研究决定,2013届毕业生实习返校分两个批次,需参加第二次毕业论文答辩或补修学分、重修考试的同学须在2013520日前返校;其余同学原则上在201367日前返校;如确定自己无补考、无重修、不欠学分、毕业论文答辩已通过、《hga035登录毕业实习总结鉴定表》已提交的同学,经学院同意可在613日前返校。

特此通知

201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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