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2-2013勤工助学评优通知

2013年06月25日 16:29  点击:[]

各用岗单位、勤工助学指导中心: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自强不息、励志进取,建设“互助关爱,自立自强”的校园文化,推进学校勤工助学工作。根据《hga035登录员工勤工助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12—2013学年 “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勤工助学先进工作者”、“勤工助学优秀部门及团队”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勤工助学先进个人(20-25名):对象为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在岗员工及参与勤工助学指导中心中从事勤工助学活动的员工。

2、勤工助学先进工作者(5-8名):对象为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干部。

3、勤工助学优秀部门及团队(0-2个):对象为勤工助学指导中心部门、基地及团队。

二、评选条件:

(一)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1、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在勤工助学岗位上工作不低于8个月,综合考核优秀。

2、热爱勤工助学事业,在勤工助学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服从安排,能按时、优质、高效完成任务,表现突出。

4、勤奋学习、刻苦努力、无补考重修记录,综合测评成绩小班前1/2。

(二)勤工助学先进工作者

1、参与勤工助学指导中心管理活动一年以上,综合考核优秀。

2、工作期间表现突出,责任心强,有创新,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3、热爱勤工助学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为他人服务。

4、学习勤奋努力,综合测评成绩在小班前1/3,无补考重修记录。

(三)勤工助学优秀部门及团队

1、勤工助学指导中心职能部门(团队),工作突出,考核优秀。

2、部门(团队)团结协作,凝聚力及服务意识强。

3、部门(团队)积极参与勤工助学的相关活动,成果显著。

4、在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基础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突破。

5、部门内部成员无违纪违规行为记录。

四、评选流程

1、6月24日—28日,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表(团队参评个人需附带上岗证明及所在单位考勤证明材料),参评部门(团队)除提交书面申请表外另需提交1500字以上的年度工作总结书面报告(标题黑体小二,正文宋体小四,单倍行距)至员工资助办公室;(综合楼一楼员工事务大厅)

2、6月28日—7月1日,员工资助办公室审查申请人及团队材料;

3、7月2日—8日,员工处组织评选、公示。

五、表彰与奖励:

受表彰的“勤工助学先进个人”与“勤工助学先进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赠送纪念品;“勤工助学优秀部门及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


学 生 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2012—2013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

附件2:2012—2013勤工助学先进工作者申请表

附件2:2012—2013勤工助学优秀部门(团队)申请表

附件4:2013年hga035登录勤工助学指导中心评优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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