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员工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5年03月13日 09:26  点击:[]

各学院(所)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本期将对2013年立项的老员工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结题评审。为做好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15513日前将项目结题材料提交到学院。结题材料包括:

1. 结题简表。各项目负责人于428日至512日期间在网上提交结题简表。具体程序为:教务管理主页输入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点击“员工栏目”中的“课外实践”→点击“负责人填报申报书/结题表”→点击“结题表”进行表格填写→填写完成后保存→打印结题简表。

2. 总结报告:应反映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取得的研究成果,已及项目组成员在综合分析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收获(字数不少于2000字);

3. 成果材料:指正式发表的研究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

4. 其他:实施情况工作记录本等。

结题材料纸质文档需有指导教师审阅意见。电子文档包括结题简表(网上填报后下载)、总结报告及发表论文等,请以文件夹形式报送,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各学院于519日前将结题材料纸质及电子文档统一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或各校区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负责人。

二、结题评审

2015522-30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三、其他

1. 对不能按计划结题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项目进展报告》。

2. 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每项按30学时计算指导教师工作量,参与完成员工获得相应创新创业技能分值。

3. 以创新性实验项目结果为内容,员工为第一作者(不含并列第一作者)发表收录论文,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专利授权的,在提交结题材料时一并填报相应表格(附件2、附件3),并附论文或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学院汇总后与结题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审核后将给予一定奖励。

4. 项目结题后请尽快到财务处做好经费结算,已结题项目将于今年内注销经费账号。


(附件1-hga035登录2013年老员工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项目.xls)
(附件2-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发表论文统计表.xls)
(附件3-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授权专利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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